根据《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(试行)》精神,我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98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、对象
1、毕业生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(含)以上学历的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07届、未就业的2006届医卫专业毕业生。
2、社会在职: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(含)以上学历、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医卫专业在职人员。除应聘镇卫生院岗位的2005届、200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,其他在职应聘者都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。
3、个别紧缺专业放宽到本省范围内招聘。
(具体范围、对象、条件详见《2007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》)
二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身体健康,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(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。
4、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和地点。报名时间:2007年3月11日—12日,两天,每天上午8:30—下午4:30。报名地点:常熟市人才市场(海虞北路32号)。
2、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。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,并限报一个岗位。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,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,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(验证原件,交复印件)。
①2007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、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。
②社会在职人员或2006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(执业资格证书等)。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(人事)关系证明;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。
③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、户籍证明。
3、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填写《常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,办理报名手续,并缴纳考试费用。
四、笔试
1、笔试科目《综合知识》,满分为120分,其中:公共基础知识20分,医卫专业知识100分。按报考岗位分类进行考试,试卷分为十一类:公共卫生类(预防保健、公共卫生岗位);社区医学类(社区医生岗位);临床医学类(临床各科、计划生育、传染病防治、病理、麻醉、影像、超声、放射岗位);中医类(中医、中西医结合各科岗位);药学类(药剂岗位)、中药类(中药岗位);检验类(检验岗位);护理类(护理、助产、中医护理岗位);放射技术类(放射技术、影像技术岗位);康复类(康复治疗岗位);病理技术类(病理技术岗位)。
公共基础知识内容范围:A.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(辩证唯物主义、唯物辩证法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);B. 法律法规(宪法、卫生法律法规);C. 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;D. 医德规范;E.医学心理学。
医卫专业知识内容范围: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。
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。
2、笔试时间:2007年3月24日,上午9:00—11:30。
3、准考证发放:2007年3月20日(上午8:30—下午4:00)发放准考证,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到常熟市卫生局人事科(富阳路6号,办公大楼10楼)领取。笔试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4、2007年3月25日在常熟市卫生局及常熟卫生信息网(htt//www.csws.gov.cn)、常熟人才市场及常熟人才市场网(htt//www.csrcsc.com)公布笔试成绩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。
五、面试
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务操作,并按专业分批进行。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,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,不设合格分数线(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2∶1的,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)。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,第3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处理。面试时间、地点详见《面试通知》。
六、体检和考核
1、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%、面试成绩60%计算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(总成绩相同者,取面试成绩高分者),并实行一次性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2、因体检、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。
七、聘用
1、公示。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常熟卫生信息网、常熟人才市场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。公示期间,若有群众反映问题,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。
2、聘用。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由招聘单位填写《常熟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》,经主管部门审核后,报市人事部门核准,发出《聘用通知书》,办理相关手续。本科及以上学历者,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事业人事代理;大专学历者为劳动合同制,签订劳动合同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,自谋职业。市第一人民医院、第二人民医院、中医院(新区医院)录用的卫技人员,三年(二个考试周期)内未取得执业资格(技术职称)的,由招聘单位解聘,自谋职业;其他医疗单位录用的卫技人员,四年(三个考试周期)内未取得执业资格(技术职称)的,由招聘单位解聘,自谋职业。
八、纪律
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必须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一经发现即予查处。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,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0512-52882905。
九、其它
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则取消应聘资格,责任自负。报名者一旦被聘用,须按《聘用通知》规定时间及时报到,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十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事局、常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2007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
常 熟 市 人事 局
常 熟 市 卫生 局
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
2007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
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年龄条件 其他说明
市医疗急救站 急救医师(1) 1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 男性
急救医师(2) 2 2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 30周岁以下 男性,具有执业医师资格
市血站(1) 体检医师 3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4 8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 英语六级或六级考试425分以上
计划生育 5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,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妇产科 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,英语六级或六级考试425分以上
产房医师 7 3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,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儿科 8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儿科) 英语六级或六级考试425分以上
超声 9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医学影像 英语六级或六级考试425分以上
病理诊断 10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病理、病理学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护理(1) 11 3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护理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放射技术 1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放射技术、影像技术 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
助产 13 2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助产、护理(助产)
护理(2) 14 15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护理(3) 15 2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市二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市第二人民医院 儿科 1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(儿科)
麻醉 17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麻醉学
康复治疗 1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
病理技术 19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病理学、病理技术、医学检验
药剂 20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药学、临床药学
影像技术 21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医学影像、影像技术
社区医生 2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社区医学
护理(1) 23 9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护理
护理(2) 24 5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护理(3) 25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二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结核病防治(传染病分院) 2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传染病学、临床医学
肝病防治(传染病分院) 27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传染病学、临床医学
检验(传染病分院) 28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医学检验
市中医院(新区医院) 临床医学 29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急诊医学)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医学影像 30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医学影像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中医 31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中医学、中医(临床)、中西医结合(临床)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中医护理 32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中医护理、护理(中西医结合)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病理 3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病理学
检验 34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医学检验
放射技术 35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放射技术、医学影像、影像技术
护理 36 8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麻醉 37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麻醉学 英语四级或四级考试425分以上
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科(1) 38 1 社会在职 本省 本科 临床医学(精神卫生) 具有主治医师职称、执业医师资格和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历
精神科(2) 39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3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历
精神科(3) 40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精神卫生)、医学心理
护理 41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护理
功能科 42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药剂(1) 43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药学、临床药学
药剂(2) 44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药物制剂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本市二级医院药剂科工作经历
市第五人民医院 护理 45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临床医学(1) 4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临床医学(皮肤) 47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(皮肤)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中医(皮肤美容) 48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中医(皮肤美容)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临床医学(2) 49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梅李中心卫生院 检验 50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
超声 51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
内科 52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、临床医学(急诊医学)
外科 53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妇产科 54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预防保健 55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预防医学
护理 56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梅李中心卫生院(赵市分院) 放射科 57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 男性
妇产科 58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内儿科 59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梅李中心卫生院(珍门分院) 放射科 60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 男性
内科 61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妇产科 62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五官科 63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(眼耳鼻咽喉科)、临床医学
海虞卫生院(王市分院) 社区医生 64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社区医学 到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
护理 65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海虞卫生院(福山分院) 中医(内科) 6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中医学、中医(临床)、中西医结合(临床)
社区医生 67 2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社区医学
临床医学 68 3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海虞卫生院(周行分院) 临床医学(1) 69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临床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临床医学(2) 70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3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临床医学(3) 71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新港卫生院(吴市分院) 护理 7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检验 7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
临床医学 74 2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妇产科 75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医学影像 7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医学影像
预防保健 77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预防医学
新港卫生院(浒浦分院) 护理(1) 7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临床医学 79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护理(2) 80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新港卫生院(碧溪分院) (1) 护理 81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徐市卫生院 妇产科 8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临床医学 8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预防保健 84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护理 85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东张卫生院 临床医学 8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护理 87 2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护理
古里卫生院 预防保健 8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临床医学 89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护理 90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经历
沙家浜卫生院 妇产科 91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药剂 9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药学、临床药学
预防保健 9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护理 94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护理 28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支塘中心卫生院 中医(1) 95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中医学、中医(临床)、中西医结合(临床)
中医(2) 96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中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中医工作经历
何市卫生院 内科 97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外科 9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
五官科 99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眼耳鼻咽喉科)
公共卫生 100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护理 101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董浜卫生院 临床医学 102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护理 10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预防保健 104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预防医学
麻醉 105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麻醉学
白茆卫生院 临床医学 10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社区医生 107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社区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任阳卫生院 妇产科 10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
护理 109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药剂 110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及以上 药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药剂士职称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药房工作经历
大义卫生院 中药学 111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中药学
药剂(1) 11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药学、临床药学
药剂(2) 113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及以上 药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药剂士职称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药房工作经历
练塘中心卫生院 (1) 预防保健 114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 预防医学 男性
谢桥卫生院 外科 115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预防保健 116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预防医学
社区医生 117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社区医学
放射 118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医学影像、放射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经历
冶塘卫生院 妇产科 119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临床医学 120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医学影像 121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 男性
张桥卫生院 临床医学 122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中西医结合(内科) 123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中西医结合(临床)
辛庄卫生院 超声 124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
临床医学 125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预防保健 126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护理 127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药剂 128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药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药剂士职称和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药房工作经历
临床医学 129 1 社会在职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具有1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杨园卫生院 预防保健 130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护理 131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临床医学 132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莫城卫生院 妇产科 133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妇产科) 女性
外科 134 1 毕业生 本市 本科 临床医学
护理 135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护理
藕渠卫生院 (2) 临床医学 136 2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、临床医学(全科医学)
兴隆卫生院 (1) 临床医学 137 1 社会在职 本市 大专 临床医学 28周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
淼泉卫生院 放射 138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 男性
预防保健 139 1 毕业生 本市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
备注:专业条件中“临床医学”、“中医学”均不带子专业方向。